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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防性侵教育亟待唤醒社会意识

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件频发,不断挑动着公众神经与心理承受底线。在谈性色变的社会大背景下,全民系统性教育缺失现状,导致儿童防性侵教育工作开展面临重重阻碍。面对案件发生之频与性教育之乏的矛盾,日前,《中

近年来,性侵儿童案件频发,不断挑动着公众神经与心理承受底线。在“谈性色变”的社会大背景下,全民系统性教育缺失现状,导致儿童防性侵教育工作开展面临重重阻碍。

面对案件发生之“频”与性教育之“乏”的矛盾,日前,《中国报道》杂志执行主编、女童保护基金管委会委员徐豪接受《人民法治》专访,从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相关法律制度等方面谈到社会公益组织在儿童防性侵教育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本文首发于《人民法治》2019年6月号上

作 者:张慧超

2013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京华时报社、凤凰网公益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及中青公益频道等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2015年7月6日升级为专项基金。

谈及“女童保护”成立初期的“打杂”,到现在深度参与各项工作,徐豪称“研究越久,知道越多,越感到肩上的责任重大”。徐豪表示,当前推进我国儿童防性侵教育工作仍存在诸多难题,其中,唤醒大众意识尤为关键。

儿童防性侵教育现状不容乐观

自2014年起,“女童保护”根据媒体公开报道案例,连续六年发布《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但由于诸多因素,性侵儿童案件难以全部被公开报道和统计,被公开案例仅为实际发生案件的冰山一角。

2013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例125起,2014年503起,2015年340起,2016年433起,2017年378起,2018年317起(其中2013~2017年统计范畴为14岁以下儿童,2018年为18岁以下儿童)

报告显示,。相比2013年而言,数据呈现较大幅度上涨。徐豪表示,这一方面说明性侵儿童形势依旧严峻,另一方面也充分反映了媒体及社会大众对性侵儿童事件关注度的提升。

“总体方向是好的,但仍有很多需要注意的事情,如长期以来,防性侵教育在学校和家庭教育中几乎为空白,大众的意识不到位,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仍有一定的难度。”

徐豪告诉记者,儿童性侵问题首先是社会意识方面问题。在谈性色变的文化因素影响下,有家长担心给孩子讲防性侵知识,会把孩子教坏了。也曾有校长对公益组织到学校讲防性侵教育表示了担忧,“别人会不会以为该所学校就发生过性侵儿童的事件”。

因为要考试升学,很多老师、家长还是认为孩子学习课程知识重要,认为发生这种事情(性侵)的概率太小了。但事实上,不管城市还是农村,孩子都有面临被性侵的风险。

性侵儿童犯罪有很大的随机性,有学者称之为“机会犯罪”,且此类案件隐蔽性强,绝大多数为熟人作案。2014年统计数据中熟人作案比例高达87.87%,

徐豪表示,“女童保护”经过几千例案例研究发现,熟人案例包括老师作案、邻居作案、继父继兄甚至有亲生父亲等亲属作案等。

“家长不可能把自己的小孩养到真空环境中,他要接触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孩子自身具有一定的安全预防知识和认识非常有必要。”

首先,如果儿童掌握有相关知识,知道什么是性侵害,并掌握相关防御技能,在有试探性实施犯罪发生的时候正确拒绝,很多时候能够避免伤害的发生。

其次,很多遭受性侵害的小孩,对此并不知情,或者事情发生后不敢跟家长说。普及相关知识后,儿童对此有了正确认识,就能及时制止犯罪,最终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同时,在案件取证方面,很多孩子不知该如何表述,导致司法取证上面有很大困难。

“儿童自身掌握预防知识本身就是防性侵系统的一部分。儿童自身防护、家长监护、学校保护、社会防护和法律制度保障,每一环节都不可或缺。”徐豪说。

“从前期来说,最好的就是预防。如果能避免伤害发生,肯定比事后救助要好得多。”徐豪称,由于社会大众普遍意识匮乏,对性侵儿童事件的防范和其他相关制度设计及社会福利保障就会有缺失,因此,“女童保护”每年利用各种平台进行社会公众意识的唤醒。

截至2019年3月,“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0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团委等部门组织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283万人,覆盖家长超过51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上千万网友参与。

“女童保护”志愿者讲师在讲授儿童防性侵课程

积极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完善

2008年以来,每年全国两会上,均有全国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提出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建议案。自2013年成立后,“女童保护”也积极加入其中,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2014年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将相关提案草案拟好,经过代表委员调研修改后,再提交全国人大、政协,得到了相关部委的答复。“当时影响很大,我们也算是推动取消嫖宿幼女罪,以强奸罪论、从重处罚的一股力量,我们的优势是在媒体调动、舆论宣传上比较有经验。”徐豪坦言。

儿时遭性侵,成年后仍可向法院起诉索赔。受社会传统观念影响,不少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往往不愿、不敢公开寻求法律保护。受害人成年之后自己寻求法律救济,却往往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女童保护”与著名民法专家、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梁慧星推动把被性侵儿童民事索赔时效延长。增设未成年人受性侵害请求权诉讼时效的特别规则,即以未成年人成年为标准,而不是以伤害的年限为标准,在成年之前发生的性侵,无论是刑事追究还是民事索赔,都从成年之日起开始计算时效,并将此项修改建议写入《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

为尽最大可能减少对受侵害儿童及其家庭的二次伤害,“女童保护”联合人大代表推动性侵儿童案件“一站式”询问建议得到了最高检答复。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其中就提出推行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

在预防儿童性侵上,有哪些新的探索?徐豪表示,经过长时间调研及案例统计,并研究国外很多法律制度,在研究慈溪试点的基础上,认为“对性侵儿童前科人员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信息公开,并实行从业禁止”,具有很大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即此类人员不能从事易于接触到儿童的行业,如当老师或者培训机构的人员。

“我们委托全国政协委员汤素兰,联合五位政协委员提交提案,这个提案在网上也引起了特别大的关注,被称为当年‘两会好声音’‘网红提案’。相关部委进行了答复,表示将进一步研究推广制度和可行性。”

徐豪表示,此项工作最早在浙江宁波慈溪市试点,后来陆续在多个地方进行试点,虽然目前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但是已经在启动,也是“女童保护”在促进法律制度完善方面,做的相对重要的工作。

谈“一号建议”

谈及“一号检察建议”,徐豪表示,这对于长期从事儿童防性侵公益组织而言,无疑是非常振奋的,宏观层面而言,至少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回应社会关切。儿童性侵问题自2013年媒体密集报道事件以来,社会大众尤其是家长,对这个问题特别关注。最高检建议聚焦儿童性侵问题,让教育部门做好防性侵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其实可以让很多家长减少担忧,尤其是最高检的视野来聚焦此事,在制度方面可能有了基本保障。

二是给儿童防性侵知识普及和下一步制度保障作出很好的建设和铺垫。当前最高检正在各地督促“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也在督促很多地方的检察院来做相关工作。比如我们有很多合作的检察院,他们就把我们的课程引入在当地开展,来作为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的一部分执行内容。检察机关建议教育系统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因为从客观事实上来说,学校是除了家庭以外儿童最重要的监护场所,如果学校做好这部分工作,对学生的监护大大加强,会给孩子减少很多风险。

三是促进社会资源联动。例如目前教育部没有统一的防性侵标准教案,也没有统一的师资力量,要做好这项工作,如果有后续详细的好的制度设计的话,教育部有可能会联动社会各方来做这个事情,可以把社会组织力量、民间公益组织力量引进校园,实现资源联动,形成良好的供需循环。

因性侵儿童案件涉及诸多方面,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性有很高要求。案件发生后,首先需要法律援助专业指导,其次需要心理干预,不管是对儿童还是家长,心理都是巨大的伤害,这就需要培训专业队伍。

“不光是社会上的公益组织团队,包括公检法的办案人员,也要经过培训,才能减少对儿童和家庭的二次伤害。”徐豪称,包括补偿方面,司法救助、精神赔偿等都需要更完善的制度设计,因此,亟须国家相关部委牵头,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做这个事情。这也是今年“女童保护”提出若干建议当中的重要内容。

徐豪在“寻找公益项目官”启动仪式上演讲

呼吁将性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

随着多年来持续深入开展儿童防性侵教育工作,徐豪也会接触到一些咨询及求助案例。“很多人遇到此事,法律知识不够,不知道报警、找律师等维权途径,更不知道如何保存证据,找谁去咨询。”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曾对全国5800名中小学生做过一个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害案件的隐案率是1:7,性侵儿童案件的发生形势十分严峻。而诸多悲剧之中,如果家长及儿童掌握基本的防性侵知识,有些悲剧很大程度上本可避免发生。

“儿童性教育缺失,我们挺希望能够进行全面性教育的普及,对儿童的人格塑造,对性的认识,对防性侵安全知识等各个方面都是有好处的,但目前这方面工作推进还比较困难。”

徐豪告诉记者,目前做儿童防性侵教育普及工作的主要还是一些社会公益组织。他认为,比较好的模式是由教育部门牵头,将性教育作为常态化教学内容,就像学语文、数学课,这种普及力量是民间草根组织的力量很难做到的。

中国防性侵教育非常缺乏,要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要有一支合格的专业师资队伍来承担这方面的工作。同时,缺乏全国统一的普及性教育教材也是推进困难的重要原因之一。

“常态化教学的教材是特别谨慎的事情,比如语文课文篇目改动每次都会引起极大的关注。性教育教材编写难度很大,尤其是尺度的把控方面,科学的性教育和人们的观念之间还有很大的衔接空间。”

徐豪介绍称,“女童保护”的儿童防性侵教案出台经历了很严谨的过程,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光是初稿起草的框架讨论就要经过十几轮。起草初稿后要经过很多轮修改,逐字逐句进行审定,形成的初稿再提交专家组审定。修改后还要进行部分试点教学,让学生、家长、学校反馈问题,再进行一轮修订及专家审定,然后才会进行较大范围的普及,并根据一线教学情况,老师的反馈和社会形势的发展来进行教案不断的修订。比如“女童保护”儿童版教案从初稿到目前已经改动了54轮。

自2014年开始,“女童保护”每年都联合人大代表呼吁将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但推动进展还比较缓慢。‘一号检察建议’有可能就是东风,往后随着更深入的研究,更深入地做顶层设计,会推动防性侵教育纳入常态化教学。”徐豪说。

(原标题为“专家建议:儿童防性侵教育亟待唤醒社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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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保护基金】

“女童保护”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

2013年以来,全国各地曝出多起14岁以下女童遭遇性侵案例。2013年6月1日,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联合京华时报社、凤凰网公益频道、人民网、中国青年报及中青公益频道等媒体单位发起“女童保护”公益项目。2015年7月6日,“女童保护”升级为专项基金,设立在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下。2018年3月,“女童保护”团队成立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非公募),公开募捐继续与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合作。

截至2019年4月底,“女童保护”已在全国30个省份相继开课,培训志愿者数万人。通过与地方妇联、教育局、团委等部门的合作,培训当地教师授课,使得儿童防性侵教育覆盖面大大拓宽,覆盖儿童超过293万人,覆盖家长超过52万人。此外,还定期进行线上培训和讲座,目前各个平台上已有上千万网友参与。

在普及儿童防性侵知识的同时,“女童保护”联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业界专家,推动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完善,例如参与推动了取消嫖宿幼女罪并入强奸罪从重处罚、全面建立处理儿童性侵案件“一站式”询问机制等;每年还发布全国媒体公开曝光的儿童被性侵案例统计报告和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为相关研究提供数据支持 ,填补领域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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