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适度扩大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万静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4月8日下午在北京举行《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报告主要对2016年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进行了总体梳理和客观描述,包括新行
本报北京4月9日讯 记者万静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4月8日下午在北京举行《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发布会。报告主要对2016年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进行了总体梳理和客观描述,包括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周年回顾、现代城市交通法治状况与未来展望、共享经济的法律规制、行政公益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论与实践发展等。
报告预测,未来城市交通发展呈现出以下六大趋势: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城市交通立法将逐步完善;轨道公共交通发展法治化;智能交通技术法治配套将随之跟进;政府对城市交通的监管模式将趋于缓和;城市交通执法将更为规范;民众交通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将不断增强。
对于共享经济进行法律规制,报告认为,首先要端正规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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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站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场,以规范管理、填补法律保护漏洞、排除安全隐患为初衷,进行规制。其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实时定位、及时通信、大数据处理等技术为事中和事后规制提供了有力工具。这为由政府单方规制向多方合作规制模式转变,以及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最后,在共享经济中,作为合作规制主体的行政机关一方,应当在正当目的之下,依法设立最低限度的准入条件,并将重心置于对共享经济平台的监管。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如何完善,报告建议,要使行政公益诉讼从试点走向常规,构建完善的法律体系不可或缺。需厘清检察机关的定位,协调检察机关与其他主体的衔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应适度扩大受案范围。要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与其他制度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