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网络求助不属于慈善募捐
民政部出台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图片来源:光明网 事件回放 2017年7月30日,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
民政部出台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图片来源:光明网
事件回放
2017年7月30日,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对募捐主体、募捐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社会监督、评价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于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两项行业标准,在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平台应明确告知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两项行业标准还要求,平台应平等、公正地对待公开募捐活动,建立统一、公平的信息发布机制。平台应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务,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平台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平台运营情况。
此外,标准提出平台应自觉接受动态管理、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标准对平台的评价、监督、退出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事件影响
互联网众筹平台的行为越来越活跃,过去网络募捐太乱,问题较多,造成很大的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公信力。面对不断推陈出新的“互联网+公益慈善”创新,把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融入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管理,是我国公益慈善事业向标准化方向迈进的有益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筑社会治理新模式的重要实践。两项规定的出台,起到加强监管的作用。
今后,民政部将运用这两项行业标准指导和规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管理和运营,推动标准的共同使用与反复使用,并将顺应互联网治理的时代创新,不断完善标准条款,条件成熟时,将向国家标准委申报转化为国家标准。
各方观点
新闻评论员张连洲:随着互联网快速发展,网络募捐成为民间公益慈善的新平台。网络募捐门槛低、传播快、影响大、互动强、效率高,可以让募捐者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救助。然而,相关负面新闻频现媒体,让网络募捐受到不少非议。如今,民政部出台行业标准规范网络募捐平台,明确“不得发布个人募捐”,是及时纠偏。
——2017年8月4日《湖南日报》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中国人的传统是公与私的界限划分不够鲜明。很多不法分子进行诈捐和骗捐利用的正是中国人“私”连带而成为“公”的传统伦理观。两项行业标准将“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进行明确划分,是中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之下的必要和必须之举。民政部此次出台新规明确公域和私域的界限,厘清公益和私益的分别,应该说是为进一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起到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