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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打造优美环境 共享碧水蓝天

原标题:打造优美环境 共享碧水蓝天现场受理群众咨询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调研的

原标题:打造优美环境 共享碧水蓝天

现场受理群众咨询环境污染问题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调研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推动产能改造提升、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聚力打好“气、水、土”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绿色发展需要规划引领

2011年,吴忠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全自治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奋斗目标,并使之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相互促进,一场以改善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为突破口的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在吴忠正式拉开帷幕。

2013年7月,吴忠市印发《关于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围绕生态立市主题,以开展“六大行动”、建设“六大家园”为抓手,聚焦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五大体系协同共建。2013年8月,吴忠市主动对接,积极争取,使吴忠市列入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之一。邀请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编制了《吴忠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特聘中国工程院院士曲久辉等7位专家为政府生态环保顾问,增强生态环保决策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2016年,吴忠市委、市政府先后研究制定了《吴忠市生态文明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加快美丽吴忠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蓝天行动”“碧水行动”等20个专项行动和“生态文明教育基础工程”“生态教育阵地建设工程”等52项工程,全面加快创建步伐。2016年11月,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了以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为主题,率先走出西部欠发达地区绿色发展新路子,提出建设绿色经济示范区的新目标,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吴忠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之路,切实解决生态环保突出问题。吴忠市先后荣获“中国优秀生态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全国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绿色发展需要强力推动

责任明确,方能有的放矢。吴忠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宣教组、工程实施组、督导考核组3个工作组,负责落实各项创建工作指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编制完成《吴忠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制定《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从5个方面确定42项创建指标。编制完成《吴忠市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划定基本农田、饮用水水源地、森林、草原、湿地5条红线。出台《吴忠市环境保护全面量化管理体系》,通过对全市环保工作实行全面量化管理来明确责任,各县(市、区)及各部门党政同责、各负其责、百舸争流,大环保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机制创新,才能有效运转。制定《吴忠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5个、三级网格54个、特殊网格7个。在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加大生态环保考核权重,对县(市、区)生态环保考核由原来的9分提高到10.5分。制定《吴忠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将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情形列入“负面清单”。

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投入、企业投入等多渠道筹措资金。2017年筹措各类环保资金17.79亿元,用于燃煤锅炉淘汰、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等重点任务。2018年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093.5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1019.5万元、水污染防治3363万元、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621万元。

绿色发展需要标本兼治

吴忠市坚持GDP与GEP“两个成果”一起要,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一起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坚决不要带毒发臭的GDP。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破除无效供给,积极培育新动能,提高发展质量。2017年以来淘汰合成氨、水泥、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69万吨,拆除高耗能企业3家,减少能源消耗近11万吨标准煤。开展燃煤锅炉“清零”行动,淘汰燃煤锅炉475台,累计完成餐厅、烧烤摊点“煤改气”1127家。制定《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对2家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4家企业绿色工厂创建,其中3家被自治区认定为绿色工厂。加快中国自动化绿色精密铸锻产业园建设,争创“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推进利通区、青铜峡市城市“双修”、平原绿洲绿网改造、黄河金岸生态廊道“三大提升”工程,坚持不懈抓封山禁牧、退耕还林、防沙治沙等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营造林30.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16%。

开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清理整顿,实施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问题整治。在“绿盾2017”专项行动中,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排查出人类活动点位260处,完成整治147处,保留55处,正在整治58处,其中38台风电设施已全部拆除完毕,生态修复正在同步推进;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青铜峡库区湿地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点位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治。“绿盾2018”专项行动中,自然保护区卫星遥感监测疑似点位中,经营性和对保护区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点位设施已全部整改清除,保护区内巡护路、原住民住房及民生设施已全部签订监管协议申请评估保留。

持续降低能耗水耗

2017年,吴忠市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1.6%,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全市单位GDP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5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同期下降7.5%,比全区平均水平低18.5个百分点,降幅全区第一,是全区唯一下降的地级市。2017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306.2立方米/万元,较2016年下降了39.41立方米/万元,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指标任务。

全力推进污染治理

吴忠市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火电、水泥企业和燃煤供热锅炉全部建成了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吴忠热电联产供热和青铜峡大唐大坝发电余热利用项目建成投运;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万余辆;建成区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城区施工工地和空地堆场“推平、压实、洒湿、覆盖”的扬尘治理措施全面落实。

按照“切断源头、主攻难点、末端强化、系统治理”的工作思路,实施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企业排污口关闭取缔等9大行动,大力推行河长制,改善水环境质量,打响新时代黄河保卫战。所有工业园区都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9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提标改造。清水沟、南干沟入黄水质基本保持在Ⅳ类,黄河干流吴忠出境断面水质类别稳定控制在Ⅱ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开展全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在全区率先完成土壤样品详查采集,共完成250个点位的土壤样品详查采集。承担自治区分配的1826个水溶性氟化物分析任务,已完成样品分析378个,上报的分析数据全部一次性通过审核。

开展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对准确判断吴忠市当前生态环境形势,有针对性的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不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已完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工作,共清查生活源锅炉290台,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03家。 完成工业污染源清查3805家,清查完成率达100%,农业污染源完成清查1973家,清查完成率达100%。

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推进垃圾填埋场建设,深度处理垃圾渗滤液;率先在全区建成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达100%,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在全区率先建成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鼓励固废处理企业研发生产加砌砖、超细粉煤灰、建筑石膏粉等新产品,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率达到90.2%。

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争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5.7亿元。新建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0个、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2处,新建垃圾压缩中转站13个、垃圾填埋场26座,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绿色发展需要铁腕执法

吴忠市克服编制紧缺的困难,为吴忠市环保局增加领导职数和编制,将环境监察支队升格为副处级,增设县级环境保护机构3个。2017年筹措各类环保资金17.79亿元,2018年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5093.5万元。建成黄河水质自动监测站、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农村空气质量监测站点9个,建成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城市高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企业工况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自动监控系统、环境质量信息公开系统,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63套。为清水沟、南干沟沿线16家企业安装智能IC卡,实行刷卡排污,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全方位、无盲区监管。

铁的决心、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吴忠市环境执法始终“铁”字当头,保持环境监管高压态势。打出按日计罚、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组合拳”,开展拉网式专项监察,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集中对入黄主干沟等重点流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及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6年以来,吴忠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267人(次),现场检查企业4733家(次),实施行政处罚304件,罚款2282万元;公安机关共办理环境污染案件23起(刑事案件11起、行政案件12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1人(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9人、行政拘留22人)。

绿色发展需要全民参与

全民参与,才能创建美好家园。“绿色单位”的创建和生态乡镇创建活动在吴忠梯次展开,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2个,自治区级生态县城2个、生态乡镇29个、生态村27个。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培训班,建设青少年环保实践馆,“12369”环保热线进社区、向污染宣战大型歌舞晚会等活动和随处可见的创模公益广告激励着市民,全社会环境意识持续增强。

报纸、电视、手机平台、吴忠环保微信微博时时传递着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声音。单位、街头、社区处处流动着环境保护志愿者的身影。“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不再仅仅是一句宣传口号,而是已经转化变成了一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民参与的自觉行动。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发展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需要坐而谋,更需起而行。吴忠市将深入实践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统筹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与自然相和谐的生态家园。 杨晓明 黄执荣

中卫从严执纪监督

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自2016年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以来,中卫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紧盯反馈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曝光一起,为全力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强化担当,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中卫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和建设美丽中卫的一项重要举措。

针对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中卫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抓好督察整改和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回头看”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环保督察,积极配合环保督察,紧盯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以严厉的问责倒逼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

特别针对个别部门(单位)、乡(镇)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秸秆焚烧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问题,各县(区)纪委及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以严明的纪律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强化监督,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落实

2017年11月,中卫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环境空气质量下降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抓好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2018年4月25日,中卫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及各县(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落实,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使环境保护整改工作各项措施硬起来、严起来,切实落实到位。

2017年,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及部分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缓慢等问题,中卫市纪委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沙坡头区、中宁、海原县委、纪委以及承担大气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的相关责任部门党委(党组)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力促全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并明确要求环保部门切实担负起环保工作监管责任,转变监管方式,抓住关键环节,紧盯污染源头,密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聚焦扬尘、燃煤、露天焚烧、工业污染等治理重点,严厉打击和惩罚污染大气行为。

中卫市农牧、城管、住建等部门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对乡村秸秆焚烧、露天烧烤、建筑工地扬尘等问题治理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日督察、夜巡查、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不间断、无缝隙的督导巡查,确保管控全覆盖、无死角,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落实到位。

2017年底,中卫市政府又下发了《中卫市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试行)》。随后,中卫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发出《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落实禁燃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

严肃问责 ,坚决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为扎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中卫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再检查职责,紧盯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督促本地党委、政府对2016年以来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督促严格执法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严守工作纪律、转变干部作风,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真查真改、边查边改,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以赴落实做细。

同时,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问题线索移交和联合查处机制,努力形成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合力,不断加大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决查处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专责作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发挥出来,并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机制,敢于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亮剑,持续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今年6月1日至7月1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宁夏开展督察工作,期间向中卫市转办件31批(次)147件。截至11月2日,督察期间未完成整改的61个转办件中,31个已完成,30个正在积极整改中。中卫市还召开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工作约谈会,对整改不彻底的县(区)、部门(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通报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反馈转办事项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中卫市严肃查处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态多、行动少、落实差,尤其是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症和突出问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中卫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环境保护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的186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4人,对查处的6起环保问责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中卫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施扬)

编辑:hcf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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