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取得实效
正义网咸宁1月26日电(通讯员肖冉 李蔓)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启动诉前检察监督46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2件……近日,湖北咸宁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晒出全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成绩单。 据悉,作
正义网咸宁1月26日电(通讯员肖冉 李蔓)“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启动诉前检察监督46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2件……”近日,湖北咸宁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晒出全市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成绩单”。
据悉,作为首批授权试点地区,该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积极作为,率先在全省实现诉前程序、起诉案件全覆盖。通过诉前检察监督,促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6件,责令限期治理和恢复原状5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16家,收回被违规套取的国家补贴和扶贫资金227.78万元。通过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在目前已判决的9件案件中,共保护生态公益林185.4亩,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60.56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2公里,促成收回被套取的国家补贴资金264.4万元,促成追缴行政处罚罚款及其他国有资产85.68万元;当前仍在审理中的3个案件,涉及追缴国有资产2500余万元。
据了解,咸宁市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已连续三年获省院“优秀”表彰。2018年1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表彰中,该市检察机关1个基层院获集体嘉奖、1人记个人二等功、1人记个人三等功。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效力和司法公信力,保护了社会公益,也契合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咸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提升自身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