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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面排查慈善医疗救助活动

【深圳商报讯】(记者 秦兴梅 通讯员 常俊卓)通过慈善组织设立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这种行为将被严厉查处。记者11月12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

【深圳商报讯】(记者 秦兴梅 通讯员 常俊卓)通过慈善组织设立“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这种行为将被严厉查处。记者11月12日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正全面排查慈善医疗救助活动,一经查实有上述行为的将予以清理。

据民政部通报,近期国内个别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慈善组织设立了“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名为慈善救助,实为谋取私利,给本来就因大病而遇到困难的患者家庭带来更大伤害。这种行为违背公益慈善宗旨和非营利目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必须予以制止和清理。为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开展排查和清理查处工作。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目前,该局已在全市范围内对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了解掌握辖区社会组织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的情况。对于指定合作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的,将作为重点进行排查,发现以慈善医疗救助名义开展非法营利活动要坚决制止并依法查处。

市民政局要求,各慈善组织、基金会严禁假借开展慈善医疗救助的名义,推销特定医疗机构、企业服务或者产品。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时,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合作医疗机构的资质、费用价格等进行全面评价,并规范合作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对收取额外费用的,要查明情况,不合理的要责令其整改或停止合作。慈善组织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予以惩戒。

市民政局强调,慈善组织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助残、助学等活动时涉及到的类似问题,也应加强研判,防范风险。慈善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维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任何企业或者个人假借慈善名义开展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违法违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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